我上个月10月10号来的例假,11月2号吃了治疱疹的药,有伐昔洛韦,甲钴胺

我上个月10月10号来的例假,11月2号吃了治疱疹的药,有伐昔洛韦,甲钴胺,还有B1,和维C,11月21号检查怀孕了,孩子能要吗

精选回答

根据药物性质甲钴胺在动物试验中未见致畸作用,但其对怀孕妇女的安全性尚不明确。伐昔洛韦也尚缺乏对怀孕孕妇的致畸作用评价,但要求孕妇用药前需要权衡利弊,确认利大于弊时方能应用。 如果你平时月经约30天一次,且只服药一天,那么这次服药的时间大概在月经周期的第23天,为‘’全或无‘时期‘’,即受精卵已经形成但还未着床。如果药物有显著的影响可导致流产,但如果胎儿继续生长则表明没有增加因此次药物产生的致畸影响,可以继续妊娠。 所以当前可以继续观察,完善超声看看是否有胎心搏动,胚胎是否如期发育。发育如常无流产迹象,则可进入产检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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